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晋财教〔2022〕44号)文件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22-2023年度国家助学金核算后的名额为1003人,按照一档40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600元的标准发放(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2022-2023学年壹定发经过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学习刻苦努力,生活俭朴。
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分配。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申请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如实填写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需手写,交至辅导员处,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认真进行评议,并作好记录备查。经讨论确定本班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将审核通过后的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时,不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学生工作部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复核;
5.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对学生工作部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附件1:《168edf壹定发官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168edf壹定发官网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附件4:《国家助学金评选班级评议记录表》
(二)电子版材料:
附件2:《168edf壹定发官网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附件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系统数据》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评选班级评议记录表》纸质版中需附照片,所有材料于2022年11月25日之前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写,逾期取消资格。不明之处请联系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