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1.调查对象请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
3.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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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