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前提和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168edf壹定发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168edf壹定发官网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认定标准
参照附件1:《168edf壹定发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执行。
二、认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168edf壹定发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带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及公示阶段
各班按要求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学生填写的《168edf壹定发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评议。评议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成员的10%,组长为辅导员,成员为非贫困认定学生,内设一名班级评议记录员,负责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记录表》。评议小组需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资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评议,确定班级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具体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定结果,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复核。最后由学校学生资助领导组对学生工作部报送的认定名单、等级和相关材料进行最终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开展认定工作,落实各级责任。学校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
(二)在班级初审评议过程中,各辅导员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评议过程保证公开透明,评选时切勿出现演讲竞选、投票竞选等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行为。
(三)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权益,在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记录表》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
附件5:《关于自愿放弃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情况说明》
(二)电子版材料: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于10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填写,逾期取消资格。不明之处请联系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