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教助保函〔2024〕68号)和《168edf壹定发官网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壹定发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名额标准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核准给壹定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为252名。
二、条件程序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此项依照2023-2024学年的认定结果)
7.热爱劳动、崇尚劳动,积极参加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5%(含15%)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要求
1.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应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上交辅导员处。
2.专业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结合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认真进行评议,经讨论确定本专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审名单,上交到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学院汇总拟获奖名单后填写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上交学生工作部。
4.学工部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指标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条件和标准公开、评选名单公开的“四公开”要求,切实保证评选的严肃认真,程序的严谨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学院、辅导员要认真宣讲相关资助政策,将国家资助政策的用途、目的、意义传达到每一位同学,使广大同学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
(四)各学院、辅导员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奖、助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评议记录表》
(二)电子版材料: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附件1只报送获奖同学的申请表,附件4同一年级一个专业一份。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0月23日前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6日